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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农村商业银行2022年度环境信息公开披露报告
2023年12月12日 工程机械

  本报告以常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部分,涵盖本公司总部、辖内分支机构。

  本报告内容遵循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7月发布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公开披露指南》(JR/T 0227-2021)、人民银行长沙中支等九部门《关于金融支持湖南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长银发〔2021〕97号)、人民银行长沙中支办公室《关于持续推进湖南省金融机构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工作的通知》(长银办〔2022〕220号)及有关要求。采用电子版形式发布,可在本行公众号和常德金融超市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查询。

  为便于表达,在报告中“常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常德农村商业银行”“常德农商银行”“本行”表示。

  2022年,常德农商银行突出“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质增效为主线,强化问题导向,注重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实现稳中有进、进中向好。核心监管指标均符合或优于监管标准,是常德市“文明标兵单位”“常德市A级纳税信用企业”“常德市金融机构综合评价A类单位”。常德农商银行持续将绿色金融当前重要发展趋势,积极开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不同金融理财产品服务。截至2022年,存款余额294.17亿元,较年初净增28.06亿元,增幅10.54%;贷款余额221.56亿元,较年初净增22.9亿元,增幅11.53%。

  常德农商银行紧跟国家绿色发展的策略,策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立足本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深入践行普惠金融战略,从服务实体经济,优化信贷供给出发,积极探索和实践绿色金融创新,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循环、低碳领域倾斜,助推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信贷管理上,本行将倡导绿色信贷写入信贷管理制度,明确业务准入条件,对未通过环评审批的企业或者环保设施未验收的项目,以及纳入环评风险的不良企业坚决执行“零授信、零投放”。对已经建立信贷关系的企业或项目,加强贷后管理,如出现环保不良情形,及时下调五级分类等级、不予新增贷款,并视情况逐步压缩贷款直至退出。加大对绿色信贷的支持力度,对于绿色信贷,在利率定价上特别给予50个基点的优惠幅度。2022年绿色贷款余额8000万,贷款增幅77.78%,主要投向制造业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债券2.04亿,债券增幅2.18%,主要投向水弹性城市建设、节能改造。

  本行格外的重视数据质量管理,认真贯彻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公开披露指南》中信息公开披露要求,加强银行经营活动对环境产生影响的统计核算,从总量、人均两个角度,完善披露经营活动的直接消耗、间接消耗、环保措施所产生的效果等各项数据,健全碳排放数据管理体系,强化银行气候信息基础数据的收集和归档。同时,将绿色金融专业方面技术等级纳入人才管理规划,积极开展金融机构从业者绿色金融专题教育,围绕双碳目标、绿色金融、碳市场、低碳技术等相关主题开展培训,打造专业的绿色金融人才队伍。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引导全行职工树立节俭意识,自觉厉行节约,不断降低经营成本。强化监督执行,推行无纸化办公,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加强电、油等能源用度管理,减少日常办公及生活能耗。探索建立碳排放数据台账,加大碳排放考核力度,从营造绿色办公环境、资源使用绿色化、建设“绿色食堂”等方面着手,切实将“绿色银行”建设融入员工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

  为加快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强化绿色金融服务,本行成立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分管信贷业务副行长、信贷管理部、普惠业务部(乡村振兴部)、智能产品部主要负责人及各支行行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负责全行绿色金融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绿色金融业务提升重点任务,制定年度工作重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贷管理部。

  绿色金融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工作小组,由行长任组长,副行长任副组长,信贷管理部、办公室、财务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同推进本行的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工作。信息公开披露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并且开展年度环境信息公开披露,收集和整理有关数据资料,编制年度信息公开披露报告;根据信息公开披露报告的发现和建议,深入挖掘绿色信贷的商业机遇,支持开发绿色金融服务。

  本行认真贯彻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金融机构环境信息公开披露指南》、人民银行长沙中支等九部门《关于金融支持湖南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长银发〔2021〕97号)、人民银行长沙中支办公室《关于持续推进湖南省金融机构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工作的通知》(长银办〔2022〕220号)和银保监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本行印发《常德农商银行绿色信贷实施管理办法》,将有关要求融入到信贷业务之中,明确绿色信贷投向重点和相关业务流程,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对环境能够造成负面影响、高耗能高排放的“两高一剩”项目逐步压缩退出,优化信贷结构。

  自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来,我省相继出台了《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建议》《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关于金融支持湖南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生态碳汇、绿色低碳技术等项目投融资支持。双碳目标的提出,社会对环保、气候、安全、健康等问题的日益重视,环境风险的受关注程度显得愈发突出。目前本行绿色信贷资金投放行业范围、客群范围筛选还不够精细,与“双碳”目标衔接不够紧密。金融理财产品定价未纳入碳定价策略机制,信贷服务还未充分反映碳定价属性,尚未形成市场导向型的信贷服务。

  目前,银行目前的绿色金融理财产品结构比较单一,以绿色信贷为主,服务模式以间接融资为主,局限于信贷业务,而绿色产业项目周期较长、成本比较高,资金缺口大,难以满足融资需求。由于疫情后期经济复苏速度缓慢,导致主要产业生产流通速度受限,很多小微企业因为抗风险能力弱,不得不面临利息结算困难、融资成本高、产品滞销等问题,陷入了困境。同时,市场需求结构和消费模式由线下逐步转向线上,这迫使商业银行重新思考金融理财产品和服务线上化,探索非接触式金融理财产品和服务,转变绿色金融供给。

  由于企业绿色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分布分散,缺乏统一集中发布和共享,加上缺乏统一披露标准和框架体系,各企业披露程度参差不齐,导致当前企业绿色信息数据质量不高。大部分企业绿色信息披露维度宽泛、多为定性描述,非财务信息量化指标较少,企业之间披露指标不一致,导致很难纵向横向比较,提升了银行绿色金融风险评估和管理的难度。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绿色经济转型要求金融机构整合银行、保险、证券、金融管理、资产管理、融资租赁等资源,发展碳资产托管机构和业务,创新多元化的金融理财产品和服务,以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碳减排。

  首先,为实现双碳目标,需要大量绿色、低碳投资以实现碳中和目标,银行可充分的发挥资金聚集与引导作用为生态环保、节水节能、再次生产的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注入大量资金,以满足绿色产业的资金需求。根据预测,未来的五年,我国绿色金融资金需求规模预计达14至30万亿元。其次,双碳目标促进银行将企业社会责任上升到战略的高度,扩大银行运营管理的战略视野,进一步拓展银行在社会责任领域的视角,开始关注银行对服务实体经济、深化普惠金融、助力服务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助力乡村振兴、践行社会公益等方面的支持和贡献。最后,随着双碳目标提出,银行开始关注碳指标、碳账户、碳交易、商业模式等更多领域,推动将自身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更加紧密地结合,利用金融机制整个社会共同向碳中和努力。

  树牢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引进ESG理念,制定具有长期性、前瞻性的战略规划,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适应,不断强化治理机制。基于绿色金融发展要求,积极完善绿色金融业务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绿色金融业务服务范围和目标,加强对绿色信贷业务贷前项目筛选、贷中资金投放、贷后资金收回,将碳定价纳入全流程风险控制,建立绿色账户体系。深入挖掘绿色信贷的商业机遇,不停地改进革新对环保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客户的金融服务。

  本行将建立贷款环境风险监测体系,对客户在贷款存续期间可能会产生的环境风险进行持续跟踪。最重要的包含:一是通过媒体及时搜集企业环境风险信息,进行信息搜集、整理推送和及时核实,及时决策相应减少授信、提前终止合同等措施。二是贷后监测客户环境风险行为,及时提醒和要求客户整改,防范环保违规、违法风险。

  双碳战略目标推动数字金融和低碳金融的发展,标志着数字化的经济时代迎来了转型契机,促进银行进一步加快数字化转型的铿锵步伐,通过数字化转型提升商业银行运营效率,将极大提升数字金融和低碳金融的服务作用,并实现协调发展、互融共促。

  按照《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指导思想,在数据可获得且碳排放量显著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将其运行和活动带来的显著的间接碳排放(如交通、使用的产品、与使用的产品相联系的碳排放、大型活动等)纳入核算。

  本行核算口径以总部机关及各支行网点、离行设备等固定/移动电子设备设施和与自身运营有关的供应链作为核算边界。

  银行机构自身运营边界内所产生的直接排放,指核算边界内固定和移动燃烧设备中发生氧化燃烧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食堂消耗的天然气,食堂消耗的液化石油气,公务用车消耗的汽油、柴油。

  银行机构自身运营边界内所产生的间接排放,指总部机关及 各支行网点消耗外购电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包括:公共机构照明、空调(新风)、电梯、办公设备、公务用车等消耗的电力,离行式 ATM 配套,自助终端等。

  银行机构自身运营相关的供应链端所产生的间接排放,指供应链端所产生的间接碳排放,包括:押解车辆外包运输消耗的汽油、柴油,垃圾分类处理产生的排放,日常办公消耗的 A3/A4纸张、合同用纸及凭证用纸,员工通勤消耗的汽油、柴油。

  本报告所涉及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其中,甲烷(CH4)的全球变暖潜势值(GWP)根据《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的规定分别确定为25。

  电网排放因子采用2023年2月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最新因子,即2022年度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为0.5703tCO2/MWh。

  结合《湖南省金融机构环境信息公开披露试点工作方案》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公开披露指南》要求,本行测算了2022年自身经营活动资源消耗情况和温室气体碳排放量,结果如下:2022年度自身运营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1、范围2及范围3)为3193.79 吨二氧化碳当量,按照员工总人数796计算,人均温室气体排放4.01吨二氧化碳当量。

  按照主要排放源分析,排放最高的前三名分别为:净购电力消耗产生排放2395.26吨二氧化碳,占比75%;员工通勤产生排放572.66吨二氧化碳,占比17.9%;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消耗产生排放205.03吨二氧化碳,占比6.42%。

  对比2021年碳排放情况,银行自身运营温室气体排放整体减少了321.32吨二氧化碳,下降比例为9.14%,其中范围二排放减少最大,为350.19吨二氧化碳,根本原因是全国电网电力结构变化导致的电网排放因子下调。

  根据《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本行对月均融资额大于5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公司贷款(包括一般贷款和票据融资)碳排放情况做了测算,2022年共有1家工业公司的贷款纳入碳核算范围,因基础数据不可得,报告未能计算并披露本行所有投融资业务的环境影响碳排放及碳减排。仅选取非项目融资典型案例,开展环境影响测算工作。

  在非项目融资业务的碳排放环境评估方面,本行根据对融资主体的融资额与融资主体主要经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摊折算非项目融资业务对应的碳排放量和碳减排量。

  截至2022年12月末,本行对接湖南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绿色授信,共授信8000万元。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编制的《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参照GB/T 32150《工业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的流程和要求,本行对月均融资额大于5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公司贷款碳排放情况做了测算,2022年有1家工业公司的贷款纳入碳核算范围。

  (1)非项目融资业务的碳排放量=非项目融资业务相关融资主体的碳排放量×(我行对融资主体的月均非项目融资额/融资主体的主要经营业务收入)

  (2)非项目融资业务对应的碳减排量=非项目融资业务相关融资主体的碳排放量×(我行对融资主体的月均非项目融资额/融资主体的主要经营业务收入)

  经收集统计该授信企业2022年能源消耗实物量数据,按照项目融资业务对应的碳排放量计算公式(1),计算得到该企业的投融资活动产生的碳排放量合计为2200吨二氧化碳。详细情况如下:

  湖南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坐落于常德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是一家专门干润滑油再生循环利用和润滑油、润滑剂深加工销售企业。该产业系战略性新兴、节能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受国家重点鼓励和支持的七大产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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